董事会绩效与董事经理人薪酬

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

(1)自我评鉴

 

自我评鉴

评估周期

评估期间

评估范围

评估方式

评估内容

每年执行一次

2023.10~

2024.09

董事会
  • 由董事会成员及各功能性委员会自评
  • 由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员会秘书单位执行绩效评估
  • 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/董事职责认知及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
  • 提升董事会决策品质/公司目标与任务之掌握及内部关系经营与沟通
  • 董事会组成与结构
  • 董事之选任及持续进修
  • 内部控制
个别董事成员
审计委员会
  • 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
  • 功能性委员会职责认知
  • 提升功能性委员会决策品质
  • 功能性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
  • 内部控制
薪资报酬委员会
  • 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
  • 功能性委员会职责认知
  • 提升功能性委员会决策品质
  • 功能性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  
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员会
永续暨风险管理委员会

「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」业经2019年1029日董事会修正通过,分别就「董事会」、「董事会成员」、「审计委员会」、「薪资报酬委员会」、「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员会」及「永续暨风险管理委员会」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,评估结果各分为三个等级:超越标准、符合标准及仍可加强。

 

2024年度「董事会」、「审计委员会」、「薪资报酬委员会」、「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员会」及「永续暨风险管理委员会」之自评结果皆为标准以上,且无重大之改善项目,评估结果已于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向董事报告,并做为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成员其绩效、薪酬及提名续任之参考。

 

(2)外部评鉴